生物医药基础研究、产品开发、市场流通和收并购仍将在全球更大范围内开展,药品的供应链保障、研发和监管专业知识方面都离不开多方的合作。主流国家的监管制度将出现趋同,特别是在涉及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和药物警戒等领域的规范会有更多融合,信息共享和交流互通愈加普遍。 美国与欧盟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促进产品开发方面的信息共享,FDA 和 EMA 启动复杂仿制药-混合产品并行科学建议试点计划 美国 FDA 和欧洲药品管理局(EMA)于2021年9月宣布启动一项试点计划,为 FDA 复杂仿制药产品的简化新药申请(ANDA)和 EMA 混合产品上市许可申请(MAA)的申请人提供并行科学建议(PSA),该试点项目是 FDA 和 EMA 现有新药和生物制品 PSA 的扩展。PSA 试点计划的目标是为 FDA 和 EMA 审评人员提供一种机制,优化申请人的全球产品开发计划,以便在复杂仿制药/混合产品的开发阶段与申请人同时就科学问题交换意见,让申请人更深入地了解两家机构的监管决策基础,帮助申请人避免不必要的研究重复或不必要的多样化检测方法,缩短审批时间。 美欧加英等地区加强制药领域的反垄断合作,保障药品供应和促进创新 2021年3月,针对日益增加的制药领域的并购交易,欧盟委员会表示已经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将与美国、英国同行合作并分享有关如何审查制药行业并购的专业知识,对兼并交易进行更严格的审查,防止并购交易推高药物价格并阻碍创新。该工作小组将总结近年来并购方面的经验教训,探索并促进行业的竞争和创新。 近年来,欧美反垄断监管机构已逐渐加强对制药业并购以及可能危害消费者和竞争的其他做法进行审查,在反向支付协议、药品生命期专利策略等方面,通常是其关注的焦点问题。 中国加强药品监管国际化进程,与多国开展合作 我国监管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国家药监局先后与多个区域药品监管部门等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同时推动药品监管的国际交流活动开展,深化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领域的合作。 2021年9月,由国家药监局和商务部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国家药品监管与发展合作研讨会暨“一带一路”国家医药监管合作与产业发展研修班开班仪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京举办,17个国家的卫生和药品监管机构相关官员和专家参加了研讨会。 2021年9月,由国家药监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6届中国—东盟药品合作发展高峰论坛在广西防城港开幕。本届论坛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共创产业精工智造发展”为主题,各国代表就药品监管法制建设、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和探讨。 2021年6月,中英药品监管合作项目启动会以视频形式召开,通过了2021年度中英药品监管合作项目计划,拟在药品审评、检查及上市后监测等领域开展技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增进了解,深化合作。中英两国药品监管机构曾于2018年1月签署《药品和医疗器械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1年4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日本药品监管机构举行双边会议,就中日双边监管合作进行深入交流。中日两国监管机构曾在“2020中日医药健康交流会”上围绕《药品管理法》修订、临床试验管理、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药品上市后监管等热点问题展开主题报告并进行热烈讨论。 2022年4月,国家药监局与日本药品监管机构举行会议,就深化药品监管合作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就深化中日交流合作、ICH指南实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药物警戒制度研究、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开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大交流与合作力度,为保障两国乃至世界公众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而共同努力。 2022年8月23日,WHO宣布中国通过NRA评估。NRA评估是WHO评价各国疫苗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自2006年起,WHO将通过NRA评估作为采购该国疫苗产品的前置条件。2011年和2014年,我国曾先后两次通过NRA评估。 未来,各国将更加重视公共卫生领域的科技发展,生命健康领域将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关键核心领域,各国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基础研究,提升医疗健康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增加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的战略科技力量储备,生命健康科技的科技战略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但同时各国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服务应对医药健康产业的全球化合作。